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》,经个人申请、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,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:
王丽娟(18材料成型2班)
邢秀伟(19材料成型1班)
欢迎广大师生对以上同学进行监督,如有异议可以向指定受理人反映。对所反映的问题应真实、准确,书面反映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便调查核实。
公示期:2021年9月27日-2021年10月8日
受理人:尹喜云 受理地点:十教605 受理电话:0731-58290888
吴成义 受理地点:十教611 受理电话:0731-582907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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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9月27日